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 > 正文

专项审计

简介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机关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及时向各级政府提供经济运行信息,促进宏观调控,根据《中...

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机关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及时向各级政府提供经济运行信息,促进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促进宏观调控,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办法》和煤炭工业部《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制定本办法。

第九条 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农业专项支出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下级分配和使用上级财政补助农业专项支出资金、下级预算外农业专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关系国家农业投入政策执行方面的重大问题,依法进行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因特殊原因,需在当年项目计划外,委托审计机关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调查的,经与审计机关协商一致,可在联席会议审定前先行实施,待联席会议召开时再予以通报确认。

审计调查概述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机关应用专门的审计方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二十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6年12月16日发布的《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办法》(审法发〔1996〕361号)同时废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