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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简介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依法享有的,代...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依法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因此有权向有过错的第三人主张赔偿。

代位求偿权是为贯彻损失补偿原则而创设的权利,其上位概念限制了保险人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货运保险是最可能引起代位求偿的保险领域,货运保险中的代位求偿也最具典型性。货物运输大致有公路、铁路、内河水路、海上、航空等途径,铁路、海上等货运纠纷由专门法院审理,不受普通法院管辖。

中丰保险公司于1990年10月正式向买方公司理赔22万港元,从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1991年4月起,中丰保险公司数十次向纺织品公司索赔未果,于1995年6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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